什么是商品条码?
作者: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4 08:42:58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代码的编制原则
零售商品代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应整体应用。在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遵守唯一性、无含义性、稳定性三个原则。
1、唯一性原则
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性。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的产品特征以及自身的产品管理需求为产品分配唯一的商品代码。)
2、无含义性原则
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
3、稳定性原则
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代码的编制
独立包装的单个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
独立包装的单个零售商品是指单独的、不可再分的独立包装的零售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当商品的包装很小,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任意之一时,可申请采用8位代码结构:1、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面积的四分之一或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时;2、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2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2时;3、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时。
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
1、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相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单个商品的代码相同。
2、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不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商品的代码相同。
3、变量零售商品的代码用于商店内部或封闭系统中的商品消费单元。在此不详细说明。
在超市对进出商品进行管理,靠的就是条码,条码的作用也因此为大众所熟悉。可我省公安机关最近就采用了这项技术,用二维条码来管理公安系统的公文。这次公文管理使用二维条码涉及我省公安系统所有单位,目前在调试阶段。在2006年6月1日以前,将全部正式开通。
二维条码管理公文,就是使用的公文全部采用公文条码,用二维条码进行编号,对存储规则、条码位置、条码大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省公安厅公文二维条码使用工作人员:二维条码主要是通过一个扫描枪的形式,旧可以记录下文件的相关信息,这就不需要手工操作,提高了我们办文的自动化水平。据介绍,目前常用于商品包装和货品包装的都是一维条码,仅能容纳13位阿拉伯数字,信息量很小。二维条码每平方厘米可容纳2K字符,具有信息容量大、不易仿制、制作成本低等优点。在公安机关试行使用后,二维条码在年内将向我省的行政机关推广。
对于刚接触条码申请软件的朋友来说,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我做的流水条码数据或者数据库导入的数据,预览和打印的时候怎么只有一个?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经常会问打印设置中数据量设置了吗?有的说设置了,有的则是没有。接下来我们具体了解下条码软件中的数据量、标签份数以及结束页码各是指什么?
在条码软件打印设置中,有数据量的设置,如果条码数据是手动输入的,可以在数据量中手动输入需要打印的流水条码的数量即可批量生成。如果标签内容是数据库导入的,点击数据量后面的全部即可加载全部的信息。数据量指的是要打印的标签的个数。标签份数指的是一个标签重复打印多少份。要想一个标签重复打印两份或者三份的话,你可以处理一下你excel表中的数据,把想要打印两份或者三份的数据再在Excel表中复制两行或者三行,软件调用的是你Excel表中的数据,你EXcel表中有几份数据,打印出来就是几份。
或者借助一个数据处理工具,处理一下你Excel表中的数据,在进行导入打印,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标签打印软件如何是按不同标签打印不同份数。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实现的。有些客户说在打印设置中输入了数据量、标签份数,但是点击预览查看效果的时候,还是只有一条条码数据,咨询这个是怎么回事?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检查下软件中结束页码是多少?如果数据量、标签份数都设置了。但是开始页码和结束页码是1的话,打印一张是正确的。如果想要批量打印,可以点击结束页码后面的尾页,即可显示全部的数据。如果不想要打印全部的数据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输入结束页码。这里输入结束页码为100:以上就是条码软件打印设置中关于数据量、标签份数、结束页码的区别,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下载条码软件设计一个条码标签,立马就能明白它们之前的不同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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