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本身携带的信息与扫描信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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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本身携带的信息与扫描信息的区别

作者: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5 08:43:21

放大系数是条码设计尺寸与条码标准板尺寸的比值,由于条高的截短会影响条码符号的识读,因此不应随意截短条高。

不同放大系数所对应的模块宽度、EAN-13/UPC-A、EAN-8的主要尺寸,UPC-E商品条码与放大系数的对应关系。ITF-14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范围为0.625~1.200。条码符号的大小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变化。当放大系数为1.00时,ITF-14条码符号各个部分的尺寸。条码符号四周应设置保护框。保护框的线宽为4.8mm,线宽不受放大系数的影响。

UCC/EAN-128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范围为0.50~0.84,在物流单元标签上,UCC/EAN-128条码的最小放大系数为0.50。条码符号的条高应大于或等于32mm,其中,供人识读的字符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地址和公司等信息,高度不小于3mm。符号的实际高度应根据具体的要求确定。左右侧空白区的宽度不小于10个模块宽。

不同放大系数的条码,它们的尺寸误差要求也不同。放大系数越小,尺寸误差要求越严。0.85以下放大系数的条码大多数印刷厂印刷质量都得不到保证,因此建议企业不要采用0.85以下放大系数的条码。如只是高度尺寸不够,则可以用不减小条码放大系数而在印刷制版时适当截去部分条高的方法来解决。由于条码识读器性能的提高,截去部分条高一般不会影响扫描识读。

在使用条码生成软件生成条码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客户问这样的问题,用你们软件生成的条码用手机或者扫描枪能不能扫描出商品信息,如:名称、单价、产地、规格等?这不是简单的能或者不能就可以解释清楚的。为了帮助更多的朋友了解这个问题,今天给大家解释下条码本身携带的信息与扫描信息之间的问题。条码有一维码、二维码之分。一维码就是我们就是商品外包装的条码,它支持数字、字母、符号等,不支持中文,最多支持48个字符。二维码支持文字、数字、网址、符号以及中文,它比一维码的信息容量约高几十倍。条码生成软件生成的条形码识别率可达A级。所以它能被任何扫描设备识别。如手机、扫描枪等等。关于扫描的内容,一般输入的是什么信息,扫描出来就是什么信息。

当我们扫描条形码的时候,往往显示的是一组数字或者字母。扫描二维码时比较丰富,有数字、字母、文字、网址等等。有的客户就问了,我们购买的商品上贴的条形码,扫描就可以显示很多的文字信息,为什么我制作的条码,就不能显示呢?这就是商品条码的查询问题了。如果你制作的条码,想要让消费者通过扫描,显示一些信息的话,需要向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备案,如果备案通过,会给你分配一个条码段,你在条码段范围内编码,编码之后将数据上传到指定的产品服务平台上,再借助条码生成软件生成对应的条形码,生成之后就可以扫描出来了。如果没有备案,你在软件中输入的是什么内容,显示的就是什么内容。有的客户就说了,他们不向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备案,只是内部使用,想要扫描条码显示一些商品信息。问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实现。如果是内部使用的话,看他们内部有没有相关数据管理软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编写,如商品录入、商品查询等,将商品信息录入到管理软件中,最后扫描条码就可以在管理软件查询到相应的信息。条码和数据库之间可以用扫描枪进行连接。

国内条码申请的时间:18个工作日左右

商品条码申请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卡;3、公司公章;4、《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联系我司人员索取。

商品条码的分类:1、标准码:由13位数字组成的标准码2、缩短码:由8位数字组成的缩短码,只有当标准码超过总印刷面积的25%时,才允许申报缩短码商品条码的应用范围:条码的适用于所有的零售商品,例如:食品、饮料、烟、特产、衣服、日化用品、等等一切跟我们生活相关的产品。商品条码注册流程:1、准备资料:将所有相关的资料文件准备好;2、缴纳费用:缴纳相关费用,取得凭证;3、提交资料:将准备好资料文件提交相关部门;4、初审阶段: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5、核准阶段: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通知分支机构。6、注册完成:对申请企业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和原版胶片。

1、通过条形码看生产日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产品条码只能知道是那种商品,看不出生产日期,一般产品合格证上才有生产日期。

2、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

3、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统一化,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4、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形码,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

5、条形码只是方便超市用来识别商品的,一种产品中只有一个条形码,而这种产品却是每天都生产,所以说生产日期是不可能查不到的。

6、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条码)所表示的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结构如下:前3位数字为前缀码(目前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并已启用的前缀码为“690-695”)。

7、当前缀码为“690”、“691”时,第4到7位数字为厂商代码,第8到12位数字为商品项目代码,第13位数字为校验码。

8、当前缀码为“692”、“693”时,第4到8位数字为厂商代码,第9到12位数字为商品项目代码,第13位数字为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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