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在小型企业中的应用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条码在小型企业中的应用

条码在小型企业中的应用

作者: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19 08:00: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章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二)食品添加剂;(三)儿童玩具;(四)肥料、农药;(五)化妆品;(六)电线、电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条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编码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经销企业应当查验与所销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经销企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经销企业应当直接使用该商品条码。经销企业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对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全省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检测,公众有权查询有关商品条码质量检验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系统成员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店内条码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销企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三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本办法所称生产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者。本办法所称经销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销售者。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推广商品条码应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申请、编码、印制、应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建立有效的产品跟踪与溯源系统。第四条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本自治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第六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农副食品、烟草制品、酒、饮料、茶叶、水果;(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子;(四)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人造板;(五)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六)日用化学品、玩具、纸制品、陶瓷制品;(七)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按规定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八条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注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并将编码信息书面告知编码分支机构;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编码服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委托者。第十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制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应当查验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存档。存档期限为二年。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对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转让他人使用。第十三条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商品条码,并标注委托方名称。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应当使用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品条码。

第十五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识别销售系统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销售者需要在企业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非定量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编制、使用。已经标注符合规定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不得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原商品条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十八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申请注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二)伪造商品条码或者用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注册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尚未分配的商品条码;(五)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未在应当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他人使用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一)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者未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条码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销售者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的,或者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产品的具体含义,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码在小型企业中的应用正在流动起来。这些小型企业包括工厂,医疗诊所、牙科诊所、律师事务所,录像带出租店和教育组织。我们将说明在这些单位及零售店中如何使用条码。

使用低价的计算机系统已在几乎任何业务环境下扩展开来,并采用许多非传统的作法。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许多这样的低价计算机系统中苹果牌计算机多被选用,而在大型企业中IBM多被用来做为主机。有三个理由更有力地支持选用苹果:第一,许多办公室已经使用苹果做图型设计和桌面出版。第二,虽然个人电脑可用“视窗”,但是对无技术背景的人来说,苹果更容易使用。第三,适用于苹果的有力的资料库,软件设计工具及应用软件都很容易找到。

这篇文章分为四部分,每部分将简述条码系统在某种特殊环境下的应用。但是所有的应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被用来做检索。档案、人员、器材、时间、产品、原材料等等,如果他们是条码化的,都可以被检索到。

当设计一个可行的检索系统时,下面所列的各项最基本的功能是必须要包括的。

※所有的扫描都要附加一个日期和时间的印章;

※雇员的证件应随每一次交易扫描;

※近100%的物品有条码标记;

※物品的每次移动都有扫描记录;

※扫描机要安置在方便又合理的地方。

※一个可稽查全部交易的功能可以随时在指令下工作;

※输入资料的长度和版式的监定和确认是自动化的;

※所有的信息可以用扫描或键盘的方式输入。

高级的检索系统可以包括下列功能:

※具有可以设计特殊的资料收集和报告常规的能力;

※对接触某些档案和数据库的限制,以及对软盘上的档案有读与(或)写的限制;

※在资料输入终端机(DET)上显示对使用人的提示和出现错误的请示。

所有这些功能都可以通过低价的设备来实现。下面的各章节将简述每个系统的功能,设计和设备价格的估算。

工厂

这项应用将服务于许多目的。从分派工作开始到每箱产品运出,每个产品的编号结合一个唯一性的序号。对工厂来说,如果某产品需要收回或被退货,这个序号将帮助查寻该产品。序号是产品的另一个条码识别标记。同样的序号还可以被产品的用户用来记录收货单,库存追踪和货物循环。这些条码标签或按要求随时印刷,或批量地交给包装工人贴在运输箱柜上。这些标签在货物被放到成品库时被扫描,在移动或被取走时再次扫描,当货物装上卡车时还要扫描一次。

如果以标准的数据库软件为核心,如FoxPro或4thDimension,这样的条码系统的安装花费不多。出勤卡可以向特殊的公司订货,他们可以提供非常耐久的,除举行改的标签和卡片。雇员不但可以在每次上下班时刷卡,也可以在其工作号码或部门变化时刷卡。为记录这些变化,可以将一个条码手册放在扫描器旁。

小型零售店

条码在零售业的应用包括柜台POS扫描,库存控制,时间和出勤。出勤方面的应用可以与工厂的应用设计相同。大多数小型零售店不需要再购买另一台计算机做为条码系统的主机。因为小型零售店每天的交易次数有限,店内的计算机会很轻易地应付。

另一项条码在零售业的广泛应用是库存控制。一个好的POS系统,可以每天自动检查库存。但是有时还是要做全面的一对一的库存检查以保证准确。在另外一些没有安装(POS)的价格查询系统的情况下,若在收银机旁安装一台数据输入终端机(DET),售货人员也可以在货物卖出或退还时扫描到计算机中去。每次交易可以自动地更改库存的数据。手提式的数据输入机可以用来扫描货架和后面仓库的货物,所采集的数据可以输入到在主机中的数据库中。

办公室

管理一个有三人以上专业人员的办公室最令人头痛的事情之一是不断地追踪那些从公司的中心档案室或图书馆调出的档案和其它材料。一个减少档案查寻的方法是将档案室当做“图书馆”,那里的每一份档案或其它材料都附上条码,每次移动它时都要先扫描。每一个员工都有一个带条码的身份证,或者在扫描机旁放一部手册上面印有每一个中工的条码号。每当档案和其它材料被移动或被替换时,就将档案的条码和移动该档案的人员的条码扫描。这样每次的活动的时间和日期都应该象记录资料库一样记录下来。如果档案被使用了很长时间,计算机将制作出一份报告,列出过期未还的档案和目前的持有人。

检索包括桌子,计算机和其他办公室设备等有形财产是条码技术在办公室管理上的一项传统的应用。从启用到废弃这些财产的整修时间中都可以检索到它们的这种功能,对达到高度的生产交通和作出准确的财务报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种功能的其它优点还有:

※当可移动的财产被借用时,可以检查和追踪它们;

※使按地点或部门重新安置财产的工作简单化;

※每年度的实地确认财产的工作,不论是按建筑,按办公室还是按个人进行都可快速完成;

※关于财产的价值评估,年龄和贬值的常规报告可以在一个网络系统的环境下产生出来。

医疗诊所和牙科诊所

病历和X光片的管理办法和上述办公室档案的管理方法相同。但是在医疗诊所和牙科诊所中使用条码还可以得到一些其它方面的好处。

大多数人不了解要保持多少数量和品种的物品才可以使一个医疗诊所或牙科诊所有效地运作。因为许多物品是一次性使用的,所以要不断的检查存货的多少和取得病人的收费资料,采用条码系统使这项工作自动化了。多数办公室有限的存诸空间更增加了使用条码的优越性。运达物资的恰时论(Just-In-Time)不仅使用于生产和零售领域,也适用于医疗诊所和牙科诊所的环境。

一个典型的诊所由一个中心物品柜,几个诊室,一个特殊的工作间和一个办公室兼接待室组成。中心物品柜装有由病人付款的和不由病人付款的物品以及备用的设备。在每个诊室和化验室安装一部低价位的数据输入机,一部手提式和一部有线数据输入机放在中心物品柜,作为主机的计算机及扫描器放在办公室所在地。条码系统的成功之处是基本这样的安排。

条码标签可在两个地方印刷。物品存货的标签可用办公室的激光印刷机或便宜的热敏印刷机印刷。另一个可以给标签上一层薄膜的印刷机也被安装在办公室。这些标签带有病人的唯一的编号,被用在病历上。类似的标签带有识别性的前缀码,被用于固定资产上。如果某些设备属于特殊环境要求的产品,如高压蒸锅,可以向专业的印刷公司订购特殊种类的,但是采用同样标签制度的标签。

在一个典型的工作日,送货的先于病人之前来到。诊所员工印好标签,贴在每一件物品上,然后扫描将资料输入存货资料库。不由病人付款的物品带有特定前缀码的身份号。条码标签可即时印刷出来,或事先成批印好用于所有存货。下一步是给诊所的几个房间上货。每次将不由病人付款的物品从中心物品柜拿出时都要通过扫描,指明它是被使用过的。

当病人被诊治时,任何在诊室或实验室中使用的,由病人付款的物品的条码和病人的身份条码一同被扫描。这个物品不仅是使用过的,而且要将使用的帐单给予使用的病人。另外,实验室取得的样品上贴有带病人条码的标签。有病人条码的标签可以在实验室内印刷,或在每个病人到达时印出。将基本的确认实验室样品的步骤再发展一步:样品被扫描,同时实施了的实验也通过放在实验室的条码手册扫描。这样,所有实验工作的帐单将正确的送到病人手中。

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一份总结那些病人受到诊治的报告会印出。另一份报告列出那些已经低于事先规定的最低存货量限度的所有物品的名单,包括由病人付款的和不由病人付款的物品。随后办公室经理会用传统方式或电子定货的方式重新订购那些必要的物品。

小企业的助手

条码既省时又少钱,这是它对所有形式的小企业有所帮助的重要原因。这里讨论的条码在小企业中的应用即成功又流动。如果说条码系统的设计保持简单化,那么该系统所选择的可以在市场上买到的软件和硬件,更使它的安装直接了当。重视条码标签的内容和质量应该总是首要的,因为如果条码标签质量低劣,任何条码系统都不能工作。

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条形码是供应链中用以标识物流领域中具体实物的一种特殊代码,是整个供应链过程,包括生产厂家、配销业、运输业、消费者等环节的共享数据。它贯穿整个贸易过程,并通过物流条形码数据的采集、反馈,提高整个物流系统的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配送中心的作业流程管理必须依靠信息流来控制物流。在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的配送中心管理中,条形码技术早已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国内,条形码技术也日益被配送中心所重视和应用。如大超市的现代化配送中心、快递公司的物流中心等都采用了一些国际上最新的条码技术。在他们所用到的条形码中,除了商品的条形码外,还有货位条码、装卸台条码、运输车条码等。配送中心在业务处理中的订货、收货、入库、理货、在库管理、配货、补货等作业流程中都大量应用了条码技术,条形码应用几乎出现在整个配送中心作业流程中的所有环节。互信恒公司凭借多年累积的条码应用与实施经验,设计了这套具有条码特色的物流配送管理系统解决方案。条形码技术是在计算机的应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它是为实现对信息的自动扫描而设计的,也是实现快速、准确而可靠地采集数据的有效手段。

条码技术的应用解决了数据录入和数据采集的“瓶颈”问题,为精益物流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由于条码技术具有成本低、识别快速、准确、操作简单、出错率低等优点,在现代物流信息的形成和传输过程中,条形码技术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已成为物流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必要前提条件,并在现代物流系统中被广泛采用。条形码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包括如下方面:订购货物配送中心向供应商订货时,可以根据订货簿或货架牌进行订货。操作人员可以先用条码扫描枪设备将订货簿或货架上的条形码(其中包含有商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及价格等信息)输入到计算机,然后通过主机,利用网络通知供货商自己订哪种货、订多少等信息,对方可按要求及时发货。显而易见,这种订货方式比传统的手工订货效率高出数倍。

生产线上的产品跟踪在日常生产中,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跟踪。首先由商务中心下达生产任务单,任务单跟随相应的产品进行流动。然后每一生产环节开始时,用生产线终端扫描任务单上的条码,更改数据库中的产品状态。最后产品下线包装时,打印并粘贴产品的客户信息条形码。产品标签管理在产品下线时,产品标签由制造商打印并粘贴在产品包装的明显位置。产品标签将成为跟踪产品流转的重要标志。若产品制造商未提供条码标签或标签损坏,可利用系统提供的产品标签管理模块,重新生成所需的标签。产品入库管理入库时识读商品上的条码标签,同时录入商品的存放信息,将商品的特性信息及存放信息一同存入数据库,存储时进行检查,看是否是重复录入。

通过二维条码传递信息,有效的避免了人工录入的失误,实现了数据的无损传递和快速录入,将商品的管理推进到更深的层次--个体管理。产品出库管理根据商务中心产生的提货单或配送单,选择相应的产品出库。为出库备货方便,可根据产品的特征进行组合查询,可打印查询结果或生成可用于移动终端的数据文件。产品出库时,要扫描商品上的条形码,对出库商品的信息进行确认,同时更改其库存状态。仓库内部管理在库存管理中,一方面条码可用于存货盘点。通过手持无线终端,收集盘点商品信息,然后将收集到的信息由计算机进行集中处理,从而形成盘点报告。

另一方面条形码可用于出库备货。货物配送条形码在配送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配送前将配送商品资料和客户订单资料下载到移动终端中,到达配送客户后,打开移动终端,调出客户相应的订单,然后根据订单情况挑选货物并验证其条码标签,确认配送完一个客户的货物后,移动终端会自动校验配送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提示。保修维护维修人员使用条码扫描枪/数据采集器设备识读客户信息条码信息标签,确认商品的资料。维修结束后,录入维修情况及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