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包裹条码的基本规则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山东包裹条码的基本规则

山东包裹条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0 08:43:57

条码作为一种数据载体,是以机器可识读的形式表示数据的手段。GS1系统的数据载体主要有EAN/UPC码制系列条码、ITF-14、GS1-128条码、GS1DataBar、GS1DataMatrix、GS1QR、复合码等,其中GS1DataBar条码更适合标记细小及难以标记的产品,如散装产品的标记,可储存包括重量、价格等信息。本文商品条码申请将从GS1DataBar条码类型、特征、印刷质量等级和码制选择等方面对GS1DataBar进行介绍,引导商超等相关利益方正确认识和使用GS1DataBar条码。

GS1DataBar条码

GS1DataBar(原RSS)是GS1系统中数据载体的一种,共有三类不同的条码类型,共七个条码符号,其中两类结构的GS1DataBar条码能够满足不同应用要求的多种形式。

GS1DataBar条码类型

第一类GS1DataBar条码,用于对应用标识符AI(01)进行编码,它有四种形式,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以及全向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是为全方位扫描器识读而设计的。

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是将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的高度减小的形式,主要是为不需要全方位扫描识读的小项目设计,

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是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高度减小的两行模式,主要应用于当普通条码过宽时,它可以在两行中进行层排使用,它主要适于小项目标识的截短形式,是为不需要全方位扫描器识别的小项目设计的,

全向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是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的完全高度的两行模式,是为全方位扫描识读而设计的,

第二类GS1DataBar条码为限定式GS1DataBar,限定式GS1DataBar也是用于对应用标识符AI(01)的编码。AI(01)后的编码是建立在GTIN-12、GTIN-13和GTIN-14数据结构基础上的,限定式GS1DataBar使用GTIN-14编码结构时,只允许指示符的值为1,即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AI(01)后的第1位数字一定为0或1。这类GS1DataBar条码主要用于不能在全方位扫描环境中扫描的小项目,如果需要使用GTIN-14编码且指示符数值大于1时,则必须使用第一种GS1DataBar条码,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

第三类GS1DataBar为扩展式GS1DataBar,长度可变,能够对74个数字字符或41个字母字符进行编码,它又分扩展式GS1Databar和层排扩展式GS1DataBar,能够将GS1系统项目主标识和诸如重量以及有效期的附加AI进行编码,适用于全方位扫描器扫描。这类GS1Databar条码主要是为了POS系统和其他应用中项目的主要数据和补充数据的编码而设计的,除了具有和GS1-128条码相同的能力外,还设计用于全方位槽口扫描器扫描。(01)表示变量时必须以指示符数值9开始,GTIN后跟着表示重量的AI(3202),表示计量单位为英镑,重量1.5英镑。关于应用标识符的标准,见GB/T16986-2009《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尤其适合用于重量可变的商品,容易变质的商品,可追踪的零售商品和优惠劵等。

GS1DataBar条码特征

GS1DataBar条码两端的保护符各由一个条/空对或一个空/条对应两个单模块单元组成。GS1DataBar条码不需要空白区,条码尺寸更小,能够承载的信息量比传统的一维条码更多,第三类GS1DataBar条码还可以根据需要承载产品有效期、系列号等附加信息。GS1DataBar能够满足小型商品、不定量商品销售、追溯等需求,GS1DataBar条码的尺寸规格、适用领域、承载信息等特征。

国际标准ISO/IEC15416《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条码印刷质量检验规范线性符号》规定了对GS1DataBar符号系列进行测量和分级的方法。ISO/IEC15416印刷质量规范在功能上与旧的ANSI和CEN印刷质量规范是等同的,印刷质量等级由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包括质量等级、测量孔径和测量所使用的光的波长。对于大多数情况下,GS1DataBar符号的最低质量等级为:1.5/06/660。其中1.5是整个符号的质量等级,06是测量孔径参考号,660是测量光波长。

除了最低印刷质量等级外,所有行分隔符中的元素都应清晰可辨。

GS1DataBar码制选择建议

实际应用中,使用全方位槽式扫描器进行条码扫描,可以考虑使用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全方位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扩展式GS1Databar条码或层排扩展式GS1Databar条码;如果只对AI(01)编码,应使用全方位式GS1Databar条码或全方位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条码的选择取决于条码区域的高宽比。

如果需要使用应用标识符AI,或主标识符是除AI(01)以外的其他AI,那么应使用扩展式GS1Databar条码或层排扩展式GS1Databar条码,其选择取决于打印头的宽度或符号的可用区域。

如果GS1DataBar用于小项目上,不需要全方位扫描识别,那么应使用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或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不能用于指示符大于1的GTIN-14数据结构编码,否则必须使用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或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层排式GS1DataBar条码是GS1DataBar中面积最小的条码,但是它的行的高度非常小,很难扫描,不能用于笔式扫描器上,如果空间允许,对能够编码的数据结构,可以使用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对于指示符大于1的GTIN-14数据结构,可以考虑使用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

如果在实际应用中使用到GS1DataBar复合码(由一维条码GS1DataBar和二维条码组合成的条码),那么应尽量使用更宽的GS1DataBar条码,比如截短式GS1DataBar条码,而不要选用限定式GS1DataBar条码,因为即使GS1DataBar组份本身稍微高一些,但更宽的二维复合组份会使GS1DataBar复合码整体高度更低。

需要指出的是,GS1Databar条码的使用并不是要取代GS1系统中的其它码制,现存的EAN/UPC码、ITF-14或GS1-128如果能够满足应用需求,应继续使用,使用GS1Databar条码应遵守GS1系统全球应用指南。

条码的应用在现代的大型超市管理中不可或缺。像沃尔玛、易初莲花等世界著名大型超市,从纵向到横向,从商品的流通、供应商的选择到客户及员工的管理,都已充分使用条码。

现以一超市为例,此超市对推动条码的普及不遗余力,也是中国第一个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商品上印上条码的超市,其对条码的使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处:商品流通的管理、客户的管理、供应商的管理、员工的管理。商品流通的管理。超市中的商品流通包括:收货、入库、点仓、出库、查价、销售、盘点等。具体操作如下。

收货:收货部员工手持无线手提终端,通过无线网与主机连接的无线手提终端上已有此次要收的货品名称、数量、货号等资料,通过扫描货物自带的条码,确认货号,再输入此货物的数量,无线手提终端上便可马上显示此货物是否符合订单的要求。如果符合,便把货物送到入库步骤。

入库和出库:入库和出库其实是仓库部门重复以上的步骤,增加这一步只是为了方便管理,落实各部门的责任,也可防止有些货物收货后需直接进入商场而不入库所产生的混乱。

点仓:点仓是仓库部门最重要,也是最必要的一道工序。仓库部员工手持无线手提终端(通过无线网与主机连接的无线手提终端上已经有各货品的货号、摆放位置、具体数量等资料)扫描货品的条码,确认货号,确认数量。所有的数据都会通过无线网实时地传送到主机。

查价:查价是超市的一项繁琐的任务。因为货品经常会有特价或调整的时候,混乱也容易发生,所以售货员手提无线手提终端,腰挂小型条码打印机,按照无线手提终端上的主机数据检查货品的变动情况,对应变而还没变的货品,马上通过无线手提终端连接小型条码打印机打印更改后的全新条码标签,贴于货架或货品上。

销售:销售一向是超市的命脉,主要是通过POS系统对产品条码的识别,而体现等价交换。

盘点:盘点是超市收集数据的重要手段,也是超市必不可少的工作。以前的盘点,必须暂停营业来进行手工清点,其间对生意的影响及对公司形象的影响之大无可估量。直至现在,还有的超市是利用非营业时间,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进行盘点,这只是小型超市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合长期使用,而且盘点周期长、效率低。作为世界性大型超市,其盘点方式已进行必要的完善,其主要分抽盘和整盘两部分:抽盘是指每天的抽样盘点。每天分几次,电脑主机将随意指令售货员到几号货架,清点什么货品。售货员只需手拿无线手提终端,按照通过无线网传输过来的主机指令,到几号货架,扫描指定商品的条码,确认商品后对其进行清点,然后把资料通过无线手提终端传输至主机,主机再进行数据分析。

客户的管理。使用条码对客户进行管理主要应用在会员制超市中。客户凭卡进入超市选购货物,在结账时必须出示此会员卡,收款员通过扫描卡上的条码确认会员身份,并可把会员的购货信息储存到会员资料库,方便以后使用。

供应商管理。使用条码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主要是要求供应商的供应货物必须有条码,以便进行货物的追踪服务。供应商必须把条码的内容含义清晰反映给超市,超市将逐渐通过货品的条码进行订货。

员工的管理。使用条码对员工进行管理,主要是应用在行政管理上。作为超市,能利用超市已有的设备运用到行政管理上,实是明智之举。超市将会用已有的NBS条码影像制卡系统为每个员工制出一张员工卡,卡上有员工的彩色照片、员工号、姓名、部门、ID条码及各项特有标记。员工必须每天工作时间内佩带员工卡,并使用员工卡上的条码配合考勤系统作考勤记录,而员工的支薪、领料和资料校对等需要身份证明的部门,都配上条码扫描器,通过扫描员工卡上的ID条码来确定员工的身份。

用手机功能中的“扫一扫”“我查查”来辨别商品真伪,成了很多人经常做的事。不过,这些功能真能辨真伪吗?很多类似这种条码扫描识别的软件,部分软件是标榜为分辨真假的“火眼金睛”。那么我们来回答几个常见的问题:

每一个产品都能扫出该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吗?

答:不能。

这些软件一般会使用有关机构提供的商品条码数据,但是很多产品是没有进行条码备案的。但很多产品的数据是一些用心叵测的大型电商上传和维护的,当用我查查扫描一个还没有录入数据的产品时,也会提醒您录入产品相关信息。

专业海淘不难明白很多产品是扫不出来的。而且不同软件扫出的结果也许不同。

凡是软件扫不出信息的产品就是假货吗?

答:不一定。

“扫一扫”“我查查”等扫码软件来辨别商品真伪靠谱吗?

答:不是的,这类软件完全没有分辨真假的功能。原因很简单:造假者是聪明的,现在的复印扫描技术是很先进的,产品的外包装几乎可以做到100%一样,而这类软件只是扫描一下条形码这类软件真能分辨真假,我们很多专门进行质检工作的公务员就要卷铺盖卷回家了!

这些扫码软件到底有什么用?

答:最大的用处就是超市用来做库存管理

比价软件可以扫描出相关信息及价格,软件会帮你推荐价格最低的购买地址。你根据比价软件的推荐进行购物成功的话,软件会拿到商家给的佣金,这也是这类软件的盈利点。

商品条形码的前缀码一般都是用来标识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前缀为690-693的就是代表在中国生产或是分装的。比如前缀为30-37的代表该产品在法国生产,前缀为45-49的代表在日本生产,前缀为880的代表在韩国生产。

在超市中大家常见到的条码大都属于十三位条码(EAN13)。数字分为厂商识别代码(7位或8位)、商品项目代码(5位或4位)和校验码(第13位)。

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只有通过电脑数据库才能查询到对应的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因此商品条码本身并不具有防伪功能。所以,消费者根据商品条码来判断产品的真伪是不科学的。还有,商品条码不可转让.所以目前对企业最关键的是要做好产品的防伪,你的产品到指定的网站通过扫描条码能查到产品真正信息,而仿冒的条码扫描不出来正确信息的。这就牵涉到防伪的技术问题,郑州恒佑科技致力于研发条形码的防伪技术,条码的加密措施能有效地保证条码不能被仿冒,也就是说你通过一般的扫描软件扫描出来的信息是ABCD,但是他通过制定APP或者网站查询到的真正的信息确是BCDE,从而解决假冒产品的问题。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基础建设,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将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印制、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国家对出版物等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本市商业自动化管理水平。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商品条码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领导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商品条码工作;(三)负责本市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的初审工作;(四)负责本市条码技术培训,提供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五)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使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商品,其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使用条码标识。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具备:(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法人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个体经营者持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四)非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上级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该非法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八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审批后,颁发证书。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之理由。第九条商品条码持有人变更其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类别、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商品条码持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商业企业不得要求供货商为已有商品条码的商品另行印制店内条码。商业企业需要对商品印制店内条码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印制,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具备:(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相关资料;(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审核持有人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企业印制的商品条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印制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二)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四)销售使用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阻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0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